中新網11月2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雲南省紀委集中力量快審快結了3起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紀案件,其中,給予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沒有履行組織考察程序的富滇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夏蜀黨內警告處分。
  消息顯示,雲南省紀委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及雲南省貫徹落實實施意見,嚴明組織人事紀律,對幹部群眾舉報的選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持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對違規用人問題及時發現、迅速處理、嚴格問責,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堅決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
  近日,雲南省紀委集中力量快審快結了3起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紀案件,敲響警鐘為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提供紀律保障。其中,給予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沒有履行組織考察程序的富滇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夏蜀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沒有嚴格履行破格提拔推薦考察程序的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許雷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違反領導幹部在試用期間一般不做交流或調整規定的雲南文化產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柳彬黨內警告處分。
(原標題:雲南審結3起幹部選任違紀案 富滇銀行董事長被處分)
編輯:SN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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